事实说明一切,科发源植发失败!

医疗投诉 186

  2017年1月19日在北京科发源医疗美容医院做了植发手术,主刀医生王小平,手术部位额角和鬓角。

  医院承诺一年为最终效果,成活率百分之96以上!至今已有一年半。手术出现如下问题:一、成活率极低目测百分之五十左右,尤其是右侧; 二、发生手术事故,术后非脱落期内植发部位出现所种头发成条脱落再没长过; 三、所种头发与原生发生长方向不一致,即使成活率达到,仍属失败手术;四、右侧额角所种头发有脱落现象,且头皮时常发痒。

  上图中可看出术后与现在头发密度的对比,两者差距越大说明成活率越低。本人并在术前改短鬓角种植方案,多出300单位毛囊,又加到了原有额角密度的基础上,最终效果大家鉴别!

  本人植发所用技术除该院对外宣传的微针种植pse以外,还有所称用于艺术类种植的ppt、ztc技术,更有机构大力宣扬的价格昂贵的st针,但这些最终都没逃出植发失败的后果。基于对手术的重视,本人是从外地特意到北京总院手术的,并要求在术前与之前了解的主刀医生王小平及种植医生见面,但在手术过程中,王只参与了简单的打孔环节。而在取发环节前后竟换了三个人。种植环节左右额角分别由年纪很小的小孩子来做的,而并非我术前所见的种植医生。

  植发后一直细心养护,并在老家沈阳科发源分医院做了三个月的头发护理,但头发生长情况一直不好。脱落期右侧额角脱落明显,但脱落后几乎没怎么长。植发手术通常在半年后基本成型,所以渐渐明白植发失败了。我在17年10月去过南方,顺便去了深圳科发源分院,当时该是术后10个月左右,我谎称是老家美容院做的,现在想做二次。分院医生直接说:你这长的太稀了属于植发失败了,之后又用仪器看了我的植发区和取发区说:我们科发源的技术绝不会有这么明显的疤痕,这做的太差了。听后我都觉的可笑!

  11月中旬我第一次和老家分院杜医生反映此事,她说会和上面领导反应后微信答复我。但一直没有消息,并直接删除我微信。

  直到2018年2月份我在相关论坛发了帖子,院方才联系我。提出的解决方案是补种,我直接拒绝,理由:对于一个你们已经做失败的发友凭什么相信你们第二次?

  我当时的咨询宁医生对我拒绝补种很不理解,似乎再次植发手术是件很轻描淡写的事。并说和我同时期一起做的发友效果都不错,似乎在反问我?我植发失败的原因该由我解释?

  科发源不单是在植发技术上花样百出,在处理纠纷上也是明一套暗一套。表面上像模像样和我谈,背地里网上各种小号攻击我、威胁我。论坛的植发贴只发了三天就在其指使下屏蔽。知乎的帖子遭到他们的多次投诉。近期他们利用关系删除我网上所有帖子,连百度的贴吧账号也被封了。这些对事实不断掩盖的可耻行为,反而成为他们日后对发友强有力的说服理由:“如果我们植发有失败的,机构怎么可能开这么多年”。

  因我坚决不同意补种,于是谈到退还相应费用,但对方要求我签一份很不公平的保密协议,而且还跟我说了一个让人很气愤的道理:如我的头发成活率有50%,现争取的费用多出了50%所花费用,那多出的费用对方认为我已经很划算了。我想问那损失的毛囊呢?有赔偿吗?可以想象一个经营多年的知名植发机构就是这样看待发友毛囊的。这种逻辑让人觉得科发源从没拿发友毛囊当回事儿!毛囊是不可再生的,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是植发失败后发友最大的损失。这是我最终觉得必须要求赔偿的原因!

  在与该院邹副院长沟通中,我问到非脱落期内植发脱落的情况,他也说那确实有问题,仍劝说我补种。我问他敢不敢跟我签一份如再次失败给予我一定赔偿的保证?对方反问我那如果成功了呢?我觉的可笑反问说难道这不是应该的吗?

  其实好多纠纷都可以通过私下和解,前提是彼此的诚意,和科发源也有好多次可以和解的机会,走到今天是因为对方毫无医德的处事态度,一再掩盖事实,漠视发友毛囊,揣着明白装糊涂,即使在像我这种失败发友面前,该院人员仍在吹嘘一贯做的植发手术有多好!对我这种头发状况表现出很不理解,怎么可能的样子!你们在拿发友当什么?被机构洗脑了吧!

  后期该院的人和我争辩说:哪家医院没有失败的!我想说哪家有医德的医院会在一台手术有可能失败,成活率不能完全保证的情况下,不去告知患者,却在片面夸大植发的成功率?让手术人了解一种手术的客观事实,是其本人基本的权利,更是一个医生基本的告知义务,也是医生最起码的医德。你们有吗?平时我们吃任何一种药品,说明书上都会有禁忌、注意事项的提示,而在你们咨询医生那里能听到的全是各种手术都能做,各种名目繁多的技术?想问下针对到每个具体发友,你们百分之96以上的成活率是怎么确定的?如果没有相应科学精确的成活率检测依据,你们大肆宣扬这种植发成活率标准是种什么行为?对方还称我的言论已经对科发源的名誉造成了损害。我想说一家经营多年的植发机构在给他人造成了损害连基本事实都不敢承认,却一再屏蔽网络,掩盖事实,还有什么名誉可言?我只是陈述了我亲身经历的客观事实,维护了我的自身权益。揭露了社会不良现象!现在多家网络已被其屏蔽,我仍会坚持维权坚持赔偿,寻求媒体及法律途径!回复中一定会有不同声音出来混淆视听,我声明:我愿意同该机构面对任何媒体澄清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