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尼苏达矿业制造医药器材(上海)有限公司违反广告法欺消费者诱导消费

医疗投诉 消费者 187

   我于六月初在该天猫店购买了一款名为隐形豆豆店的产品。该商家在商品标题上明确注释了隐形两个字,根据广告法第四条以及广告法第45条猪,是该商家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具体法律法规,我已列假。根据法律法规,我也正常投诉该商家所在地上海工商局,并且要求该商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退一赔三三倍损失赔偿给我。我因为和客服沟通客服说,权力不够权力不够那么可以让我们进行走曝光,我们进行直接法院起诉媒体曝光。<br>现在的淘宝天猫店,为了宣传什么都干些,什么都敢说是消费者的权益完全就是当放屁一样,把消费者当成二楞子去对待写了隐形,实际收到的产品,却并不具备该效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九条规定,查封、扣押与涉嫌违法广告直接相关的广告物品、经营工具、设备等财物; 责令暂停发布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嫌违法广告;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一下我附上交易快照,请详细看交易快照上订单的名字,以及商品的名字还有订单信息,客服的回复,全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