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白银爱心医院真狠心_“手术中加价”被处罚!太恐怖了

医疗投诉 白银爱心医院 125

  近日,白银市民王先生向白银市白银区卫计局综合监督执法所举报称,他在白银爱心医院有限公司接受包皮环切术过程中,被医护人员游说加做了“淋巴管炎清理术”和“生物补片隔离术”两个手术,一个费用不到1000元的简单手术,最后竟变成18000多元的“高价”手术。

  市民反映:白银爱心医院存在 “术中加价”不合理收费行为

甘肃白银爱心医院

  王先生反映,不久前,他到白银爱心医院有限公司进行咨询和检查,医生根据检查结果要他做包皮环切术,手术费用是980元。当时他认为是简单手术,就签了包皮环切术的知情同意书。在手术进行过程中,手术医生和1名护士称他的手术部位有炎症,需要做“淋巴管炎清理术”和“生物补片隔离术”,费用分别是5800元和9600元。刚开始王先生以经济条件不好为由拒绝了,但经不住医生和护士的反复劝说,王先生在已被实施局部麻醉的情况下,在手术同意书上摁了手印。手术结束后,医护人员马上带王先生去收费处结账,手术费用共计18216元。事后,王先生越想越气愤,认为白银爱心医院有限公司存在“术中加价”不合理收费行为。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调查认定:

  术中加价违法医院:退还全额手术费 接受处罚

甘肃白银爱心医院

  接到举报后,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通过现场调取王先生在甘肃白银爱心医院有限公司就诊的手术知情同意书、门诊病历、发票、收费详单、检查报告单等证据和对该医院当事人的询问,认定白银爱心医院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术中加价收取患者不合理费用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鉴于医院已为王先生退还了全额手术费,白银市白银区卫计局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给予白银爱心医院有限公司警告、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该医院已履行了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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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划重点

  甘肃白银爱心医院有限公司术中加价案是我省第一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做出的行政处罚案件。《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从加强医疗质量安全、强化医疗服务关键环节和领域的风险防控以及加强医患沟通等三方面作了规定,在治理医疗市场乱象、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等方面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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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或者开展临床试验等存在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在患者处于昏迷等无法自主作出决定的状态或者病情不宜向患者说明等情形下,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紧急情况下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可以责令暂停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二)未按规定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三)开展具有较高医疗风险的诊疗活动,未提前预备应对方案防范突发风险;(四)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或者未按规定补记抢救病历;(五)拒绝为患者提供查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六)未建立投诉接待制度、设置统一投诉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七)未按规定封存、保管、启封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八)未按规定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重大医疗纠纷;(九)其他未履行本条例规定义务的情形。